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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通农(农药)罚〔201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登记保存的假毒死蜱农药120瓶;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0元;3、对生产假农药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0元,对生产销售劣农药行为给予违法所得3倍罚款,即罚款人民币1800元。上述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人民币124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01
    决定机关 南通市农业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