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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澄市监案字(2019)第05-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超范围经营药品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涉案精制中药饮片党参2罐、丹参1罐;2、没收违法所得319元;3、罚款人民币2655.5元,合计罚没款人民币2974.5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14
    决定机关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