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粉生产过程中的保险粉废液的处理方法及设备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811109070.5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9053422A 公开(公告)日 2018-12-21
申请公布号 CN109053422A 申请公布日 2018-12-21
分类号 C07C51/42;C07C53/06;C01D5/14;C01D7/00;C01D5/00 分类 有机化学〔2〕;
发明人 阮华林;王孝青;赵伟明;陈伟锋;叶华明 申请(专利权)人 浙江嘉成化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刘新宇;李茂家
地址 312369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东路1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保险粉生产过程中的保险粉废液的处理方法及设备。所述处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中和步骤:利用碱液中和所述保险粉废液,回收亚硫酸钠;蒸馏步骤:将所述中和后剩余的液体成分进行蒸馏,回收甲醇,并得到残余液;焚烧步骤:将所述残余液进行焚烧,获得碳酸钠和/或碳酸钠。本发明的处理方法,能够使保险粉生产过程中的保险粉废液得到有效的无害化处理,并且获得的亚硫酸钠、甲醇、硫酸钠、碳酸钙等的纯度高,均能回用于保险粉的生产过程中。进一步地,本发明的处理方法,还可以获得纯度高的甲酸钠,同样可以回用于保险粉的生产过程中。进一步地,本发明的处理方法,能够通过适当的工艺条件及合理的措施,使各工序间的资源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