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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并工商晋源罚字[2017]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应办理变更登记未按照规定办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30
    决定机关 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晋源分局
    法定代表人 梁晋武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