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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运政罚〔2021〕0070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月15日12时15分,台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温岭市大溪车站巡查时,发现温岭市大溪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有违法嫌疑,浙JC50266客车未办理进站协议及相关手续,一直在大溪车站内继续配客,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其行为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8
    决定机关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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