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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瑞市监处罚〔2021〕113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行政处罚内容 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尚未销售的侵权商品(标有“彪马”标识的鞋子810双)并处罚款4131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9
    决定机关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