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碑店市北城晟奇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57688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84民初4080号 |
案号 | (2021)冀0684执21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河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肖志连、高碑店市北城晟奇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华翠平借款本金10140000元(并支付自2019年12月4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15.4%计算); 二、被告肖志连、高碑店市北城晟奇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华翠平借款本金485000元(并支付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16.6%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727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2275元,由二被告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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