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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市监处字〔202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拟责令停止使用该特种设备,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罚款肆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9
    决定机关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何先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