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贾自然资规罚[2019]3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地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795平方米;2、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违反规划79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3、罚款11995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06 |
| 决定机关 | 徐州市贾汪区国土资源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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