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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贾自然资规罚[2019]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795平方米;2、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违反规划79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3、罚款1199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06
    决定机关 徐州市贾汪区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