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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公仑(网)行罚决字[2018]1149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04年以来,宁波保税区高新货柜有限公司建立公司门户网站(www.gx-logistics.com),使用至今未按规定自网络正式联通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2018年10月16日我局网警大队民警在对该公司网站进行巡查时发现。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宁波保税区高新货柜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17
    决定机关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网络警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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