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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高城管执罚字[2021]GJZF0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自建楼房违反规划条件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高州市东岸供销社宏达加油站违法建设行为罚款,并按规划管理要求整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7
    决定机关 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