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百公(治)受案字【2020】第0000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广西德保铜矿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罚,罚款50万元,并吊销杨至德、谭永元、陆海贵三人《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3-23 |
| 决定机关 | 百色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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