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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上海市黄浦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1201800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大气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于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五日前改正边界噪声夜间测试值超过国家标准,造成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圆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18
    决定机关 上海市黄浦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邹志俊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