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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灌云市监案字〔2019〕0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冰喉30分钟克刻糖”15件(40g)、“光达解酒灵口服液”2盒;2、没收违法所得66.3元;3、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20
    决定机关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