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石环罚﹝2020﹞1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涉嫌违反大气污染管理制度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案
    行政处罚内容 该单位上述第一项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8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8条第(五)项的规定,同时参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序号24)的规定,处罚款:叁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3
    决定机关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