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东莞市依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668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6民初13366号
    案号 (2019)粤0306执1995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11-11
    发布日期 2020-06-1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195628841】。被告东莞市依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裕绅隆表面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081871.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1081871.7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7337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承担,上述费用原告已预缴。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