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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永环罚字[201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1月17日,江永县环保局对顺鑫废旧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废塑料加工建设项目水污染防治环保设施未验先投及通过渗坑违法排放水污染物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生产,罚款8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08
    决定机关 江永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