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京银保监罚决字〔2020〕4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1.北京银行下辖西单支行违规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询证函回函;2.北京银行下辖西单支行违规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存款证明;3.北京银行下辖西单支行内部控制存在缺陷;4.北京银行现金管理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北京银行改正,并给予合计3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李娟、许文娟分别给予取消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对穆童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戴炜、林袁分别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23 |
决定机关 | 北京银保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东宁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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