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京银监罚决字〔2017〕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银行未经核准提前授权部分人员实际履行高管人员职责。北京银行同业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张慧珍为责任人。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北京银行改正,并对其给予1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张慧珍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8-08 |
决定机关 | 北京银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东宁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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