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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府政资规土执罚〔2021〕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超过用地批准数量违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土地6665平米,没收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3704平方米。2、罚款1.1079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3
    决定机关 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吴喜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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