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宏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松芝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8176927-9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0481执527号
    案号 (2018)豫0481执恢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舞钢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舞钢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3-21
    发布日期 2018-09-1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被告于2015年2月16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被告河南宏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于2015年6月30日前向原告王红锋返还购房款7500000元及违约金67500元(自2015年2月16日计算至2015年3月15日); 三、被告河南宏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于2015年3月16日起就上述7500000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向原告王红锋支付违约金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四、诉讼费37386.5元(其中案件受理费64773元减半征收32386.5元、保全费5000元),被告河南宏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的内容,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定。 审判长安家东 审判员李伟军 代理审判员郑康乐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陈艳艳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