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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海市监处罚〔2022〕1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888.31元。1.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50000元。(罚没款共计56888.31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25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