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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盂环罚字[2017]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水污染物超标排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0.121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12
    决定机关 阳泉市盂县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