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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眉工商彭行处字【2015】第1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不按照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检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15-11-30
    决定机关 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赵晋忻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