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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吐地工商处字〔2016〕第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
    行政处罚内容 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及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决定做出如下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处以罚款1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2-12
    决定机关 吐鲁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程志国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