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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工商质监质罚字【2017】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洪洞县马牧汾西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油品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4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08
    决定机关 山西省洪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