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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川市监绵罚字〔2020〕22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超声雾化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涉案物品;2.免于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9
    决定机关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