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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路桥摩托车交易中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明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176466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浙1002民初6178号
    案号 (2017)浙1002执418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椒江法院
    执行法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9-04
    发布日期 2018-01-1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新黄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60000000元及利息、申请人对被执行人浙江路桥摩托车交易中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折价款或拍卖款在上述款项范围内优先受偿,二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220800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1449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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