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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当罚字[2020]第2000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浙江长三角建材有限公司在改建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阶段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4
    决定机关 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