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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榕台市监上罚字〔2020〕1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0.052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6
    决定机关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刘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