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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市监江处罚字〔2019〕SY911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2.5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人民币10022.5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9
    决定机关 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