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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椒综执罚决字〔2020〕第007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行政处罚内容 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台椒综执罚决字〔2020〕第00776号被处罚人: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MA2DWJ8D6N法人或负责人:林峰利联系电话:15712686669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杨家桥108号本局对被处罚人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涉嫌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于2020年1月2日依法予以立案,并指派执法人员金海荣、蔡胜友承办。通过现场勘查、询问相关被处罚人等,对被处罚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调查。2020年3月27日,本局依法向被处罚人送达了《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台椒综执罚先告字〔2020〕第00145号),告知被处罚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被处罚人自愿放弃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权利。经查明,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文化产业街区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位于位于椒江区葭沚街道大环线以北、中心大道以西。该项目于2019年12月4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显示该项目建设单位是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日,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文化产业街区建设项目一标段总承包工程合同》,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开始进行一标段桩基施工。2019年12月4日,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赶工程进度,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情况下,与浙江陆联运输有限公司达成口头协议,让浙江陆联运输有限公司进场运输建筑垃圾渣土。2019年12月27日9时00分,浙江陆联运输有限公司派遣旗下的浙J?96725重型自卸车未经核准进场运输建筑垃圾.2019年12月4日截至2019年12月27日,该工地已向外运输300m3左右的建筑渣土。被处罚人已于2019年12月27日17时前改正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并于2020年5月27日补办相关手续。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照片、现场(草图),证实被处罚人作为台州璟懿实业有限公司文化产业街区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工地建设单位,在该项目工地里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以及现场整改情况。二、《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30
    决定机关 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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