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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环罚〔2019〕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个人)未验先投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十二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5
    决定机关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