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汕头市侨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51423****83X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7民初23652号
    案号 (2021)粤0307执2268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12-29
    发布日期 2022-03-2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侨丰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侯跃发支付运费114700元并计付从2019年5月29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其中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违约金按全国银行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侯跃发的其他诉讼请求。当事人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94元,由被告侨丰公司承担。(追缴)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