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京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罗国刚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772455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皖1523民初893号
    案号 (2017)皖1523执520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舒城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2-22
    发布日期 2017-07-1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罗国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能玉环借款本金288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7月18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还款之日止)。二、安徽京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被告刘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能玉环借款170.5588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7月18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还款之日止)四、安徽贝凯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对刘峰所欠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