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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襄城市监处字[2020]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没有按照规定标明商品的价格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3
    决定机关 襄阳市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冯华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