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回收高质量直骨伞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20177745.0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4340571U 公开(公告)日 2021-10-08
申请公布号 CN214340571U 申请公布日 2021-10-08
分类号 A45B9/02(2006.01)I;A45B9/04(2006.01)I;A45B25/06(2006.01)I;A45B25/08(2006.01)I;A45B25/18(2006.01)I 分类 手携物品或旅行品;
发明人 萧三宝;张玲玲;肖金兴;吴雅雅;上官登榜;萧金泉 申请(专利权)人 福建省晋江市东石兴隆雨具制造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泉州市潭思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何碧明
地址 362271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萧下村安东区503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回收高质量直骨伞,包括中间杆、上座和中座,所述中间杆上端设有顶尖,所述顶尖下端设有上座,所述上座包括上座盖、伞骨槽和上座销,所述上座安装有伞骨,所述伞骨另一端设有套头,所述伞骨中部安装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另一端设有中座,且支撑杆另一端与中座相连。本实用新型通过中间杆上端的顶尖,将上座盖固定,上座盖与上座相连处设有伞骨槽,通过拆除顶尖,取下上座盖,安装在伞骨槽里的伞骨就可以拆除,上座通过上座销固定在中间杆上,将上座销拆除后,就可以取出上座,支撑杆和拉杆拆除,就可以取出中座、螺旋弹簧和下座,拆除把手套,取出把手销,就可以拆除把手和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