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嘉市监案处字(2017)第1402016311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质量类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2、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违法生产产品;3、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2-07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谢李炜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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