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灯光艺术写真台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022438714.4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4048342U 公开(公告)日 2021-08-27
申请公布号 CN214048342U 申请公布日 2021-08-27
分类号 A47G1/14(2006.01)I;A47G1/02(2006.01)I;F21V19/00(2006.01)I;F21V33/00(2006.01)I 分类 家具;家庭用的物品或设备;咖啡磨;香料磨;一般吸尘器;
发明人 沈俊彦;寿韬;水玉香;石中玉 申请(专利权)人 上海张江超艺多媒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上海申新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沈栋栋
地址 200080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735号3幢3301室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灯光艺术写真台,涉及到家庭装饰用品的技术领域,包括:框体、支撑板、连接轴、画板、灯光组件、充电口、玻璃板、安装板、固定块和亮度调节器;连接轴安装在框体与支撑板之间,且框体的一端与支撑板一侧之间通过连接轴转动地连接;框体另一端设有安装槽,框体设有画板,画板的一侧位于安装槽内;框体的一侧与安装板的一侧连接,灯光组件安装在安装板一侧,安装板的另一侧设有固定块,框体的另一侧与玻璃板连接;支撑板的另一侧的一端设有充电口,支撑板的另一侧安装有亮度调节器,充电口与亮度调节器电连接,充电口与灯光组件电连接。在使用时,灯光艺术写真台具有镜子功能同时能结构简单、安装方便、收纳容易和安全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