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灯光艺术写真台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2022438714.4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21404834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27 |
申请公布号 | CN214048342U | 申请公布日 | 2021-08-27 |
分类号 | A47G1/14(2006.01)I;A47G1/02(2006.01)I;F21V19/00(2006.01)I;F21V33/00(2006.01)I | 分类 | 家具;家庭用的物品或设备;咖啡磨;香料磨;一般吸尘器; |
发明人 | 沈俊彦;寿韬;水玉香;石中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张江超艺多媒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上海申新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沈栋栋 |
地址 | 200080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735号3幢3301室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灯光艺术写真台,涉及到家庭装饰用品的技术领域,包括:框体、支撑板、连接轴、画板、灯光组件、充电口、玻璃板、安装板、固定块和亮度调节器;连接轴安装在框体与支撑板之间,且框体的一端与支撑板一侧之间通过连接轴转动地连接;框体另一端设有安装槽,框体设有画板,画板的一侧位于安装槽内;框体的一侧与安装板的一侧连接,灯光组件安装在安装板一侧,安装板的另一侧设有固定块,框体的另一侧与玻璃板连接;支撑板的另一侧的一端设有充电口,支撑板的另一侧安装有亮度调节器,充电口与亮度调节器电连接,充电口与灯光组件电连接。在使用时,灯光艺术写真台具有镜子功能同时能结构简单、安装方便、收纳容易和安全性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