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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市监处罚〔2021〕1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执行政府定价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49881.19元;2、罚款12067.55元的罚款。两项合计61948.74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7
    决定机关 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