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晋中银保监罚决字〔2018〕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授信集中度超比例、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违规掩盖或处置不良资产。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5万元;对原朝阳路支行行长钮如海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原朝阳路支行客户经理张静武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2-28 |
决定机关 | 晋中银保监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武栋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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