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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晋中银监罚〔201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同业融出资金占到一级资本净额的117.35%,超规定比例67.35个百分点。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7-17
    决定机关 晋中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任志坚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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