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贝高装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传法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6807949-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泰靖孤商初字第00121号
    案号 (2016)苏1282执78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靖江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3-23
    发布日期 2016-08-1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贝高装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江苏宇航板业有限公司货款835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888元减半收取944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交纳,被告在履行判决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888元(户名: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泰州海陵支行;账号:10-201101040668868)。 代理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