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棣环罚字〔202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罚款贰拾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06 |
决定机关 | 滨州市无棣县生态环境部门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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