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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下市管市监罚处〔2019〕21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询问,如实回答问题,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建议对当事人杭州迎乐餐饮有限公司处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27
    决定机关 杭州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