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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罗自然资(规)罚决〔202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罗定市天琴湾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施工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2、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合计人民币壹万叁仟肆佰捌拾叁圆整(¥13483元),上缴财政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9
    决定机关 罗定市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