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穗南综执(横)罚字〔2022〕2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新增、变更过户的运输车辆未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运输建筑废弃物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2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4-13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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