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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中(兴)烟处[2018]第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罚款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进货总额8%罚款的行政处罚,进货总额9470.00元(人民币大写玖仟肆佰柒拾元整)8%的罚款即人民币757.0元(人民币大写柒佰伍拾柒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28
    决定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