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州宸阳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井然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9408530-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姑苏商初字第01074号
    案号 (2016)苏0508执329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执行法院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12-08
    发布日期 2017-05-1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苏州金冶南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宸阳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邹洪明股权转让款2030万元。 二、被告苏州金冶南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宸阳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邹洪明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3月30日止以75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3月3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2030万元为基数,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案件受理费14726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两被告负担(原告同意其预交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两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两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此页无正文)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