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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眉市监处〔2020〕511400200000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68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责令改正,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8
    决定机关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